商品使用注意事項

【配戴前注意事項】

配戴一般隱形眼鏡須經眼科醫師驗光配鏡取得處方箋,或經驗光人員驗光配鏡取得配鏡單,並定期接受眼科醫師追蹤檢查。隱形眼鏡配戴應要求眼科人員提供正確驗光、裝配隱形眼鏡檢查技術服務,並且應獲得使用鏡片須知、注意事項、戴拿方法、鏡片保養及問題處理重要事項。

【配戴時注意事項】

◆初戴者可從每天戴4~6小時開始,每日增加2小時。

◆若有明顯不適之情形應儘早回診檢查,一切正常則應於一星期後回診。

◆戴上鏡片後再化妝,摘下鏡片後再卸妝。

◆必須知道清潔液、生理食鹽水、保存液、酵素液或酵素片的功用,開瓶後保存期限以仿單内之規定為準。清潔液-清洗鏡片,生理食鹽水-沖洗鏡片,保存液-浸泡及消毒鏡片,酵素液-去蛋白。

◆瓶蓋要朝上或側放,不得朝下擺放,以避免污染。 

◆固定先摘戴一眼,再摘戴另一眼(如先右後左) ,以免鏡片左右顛倒。  

◆摘鏡片的食指、拇指指甲須剪短,以免摘鏡片時傷到眼球或隱形眼鏡。

◆所有與隱形眼鏡相關的物品,如鏡片、水盒或藥水等,不得擺放在潮濕處,如浴室。 

◆ 隱形眼鏡,請於醒著的時候使用,睡前請摘下。屬每日拋棄式者,請每天更換新的鏡片(一旦摘下的鏡片,必須拋棄,不要重複配戴)。   其他型式者,請確實遵照原製造廠所提供之使用說明書進行清洗、清潔、保存、拋棄。 

◆ 當配戴中鏡片破損時,請盡快找眼科醫師診治。

◆ 請不要使用有破損的鏡片。

◆ 請遵照鏡片更換頻率。

◆ 請遵照鏡片配戴時間,不要逾時配戴。

◆ 隱形眼鏡配戴時間因個人體質而不同,請務必遵照眼科醫師指示。

◆ 請定期做眼睛檢查。

◆ 當眼睛感到異常時,請盡快向眼科醫師診治。

◆ 抗UV隱形眼鏡由於無法全面遮蓋眼睛周圍區域,建議配戴者仍須搭配防紫外線護具如護目鏡或太陽眼鏡等,以完全保護眼睛,避免收到紫外線長期累積的傷害。

◆ 對嚴重眼角膜、結膜疾患及乾眼疾玻璃體或網膜病變者應在醫師指示下戴用。

【務必詳閱盒內印製之使用說明書】

  1. 配戴一般隱形眼鏡須經眼科醫師驗光配鏡取得處方箋,或經驗光人員驗光
    鏡取得配鏡單,並定期接受眼科醫師追蹤檢查。
  2. 本器材不得逾中文仿單建議之最長配戴時數、不得重複配戴,於就寢前務必取下,以免感染或潰瘍。
  3. 如有不適,應立即就醫。